红狮招投标平台

供应商服务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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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狮招投标平台注册及服务协议
1. 总则
1.1 红狮集团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招投标平台)是红狮集团(以下简称:中国红狮)投资建设的集中中国红狮各单位招投标、公开询价报价、直接采购、供应商管理等功能的专业性平台,由中国红狮所有和运营。
1.2 招投标平台为红狮集团的统一招投标平台,供中国红狮及其下属单位在平台中与供应商完成相关采购及招投标业务,具体交易双方应承担各自在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招投标平台只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发布与获取,不承担交易双方因交易产生纠纷的连带责任。
1.3招投标平台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定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接受服务条款,并按照招投标平台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2. 服务内容
2.1 招投标平台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平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用户提示:招投标平台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使用规则
3.1 遵守法律规定,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则要求,取得合法注册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企业、组织可申请成为招投标平台的注册用户。
3.2 凡有意使用招投标平台所提供的服务的企业、组织,均须接受和遵守招投标平台的有关规定,完成注册程序。用户应确保自身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招投标平台不对用户因注册虚假信息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负责。成为招投标平台用户后,如用户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3 用户注册完成后,使用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和招标的各单位将负责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事宜将通过招投标平台通知用户。
3.4用户必须同意接受招投标平台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网站服务信息。
3.5 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招投标平台;

3)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 不得利用招投标平台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不得利用招投标平台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6) 不得利用招投标平台进行任何不利于招投标平台的行为;

7) 如发现任何用户名被非法使用的行为、发现自身安全漏洞、发现招投标平台具有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招投标平台运维人员。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中国红狮指定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数字证书供应商为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户在签署本协议前必须与该数字证书供应商签署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

9) 一个用户名只属于一个企业,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未经招投标平台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其数字证书转售、赠与、转借、租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性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同时,招投标平台有权单方面中止为其提供的服务。

10) 未经招投标平台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招投标平台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招投标平台形成竞争或损害招投标平台的利益,或招投标平台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招投标平台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4. 内容所有权
4.1 招投标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招投标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招投标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招投标平台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招投标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3)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4)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 为维护招投标平台的合法权益。

6. 免责声明
6.1 本招投标平台尽力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但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网络服务一定满足用户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6.2本招投标平台所发布的信息中可能没有包含与本招投标平台业务有关的最新信息。本招投标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
6.3用户对本招投标平台的使用即表明同意承担浏览本招投标平台的全部风险,中国红狮及招投标平台对用户在本招投标平台存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相关的、后果性的、间接的或金钱上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平台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招投标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招投标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招投标平台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招投标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4 通过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的中国红狮及其下属单位,有权在交易后定期对产生交易的用户进行供货质量、周期、服务等项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过招投标平台通知用户。对评估未合格的用户,中国红狮及其下属单位有权通过招投标平台暂停或终止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7.5 用户在使用招投标平台后,如因自身需要变更、中断或终止招投标平台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可随时通过招投标平台进行相关申请,经招投标平台与用户确定并通过后,相关网络服务即被变更、中断或终止。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招投标平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招投标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招投标平台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招投标平台将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招投标平台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您只有无条件接受以上所有服务条款,才能继续申请成为在中国红狮招投标平台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